项目总用地面积8.78亩,服务范围为石城县工业园区屏山片区,北至灌溉渠、东至创业二路、西南至创业五路。
项目整体设计污水处理规模3000m3/d,分两期建设。一期土建按3000m3/d 建设、按1000m3/d 配置废水处理设备;二期按2000m3/d配置废水处理设备,不包括污水收集管网和尾水排放专管内容。
废气:环境空气污染源主要为污水、污泥中有机物分解、发酵过程中,散发的以为主的恶臭气体,以及员工食堂油烟。
主要来源于格栅、调节池、反应沉淀池、水解酸化池、污泥脱水间,以“有机玻璃钢弧形盖板或薄板、不锈钢、钢化玻璃,贮泥池检修孔上覆玻璃钢盖板”等方式加盖密封,恶臭通过12000m³/h风机收集至“氧化塔+碱洗塔+生物滤池”系统处理,处理后NH3、H2S等恶臭须满足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4554-93)表2排放标准,由15m高1#排气筒排放;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处理后,经暗烟道集中至建筑物顶部排放,须满足《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(试行)》(GB18483-2001)油烟比较高允许排放浓度2mg/m3限值要求。
臭气成分 | 臭气入口指标 | 臭气排口指标 | 排气筒高度 |
H₂S | ≤100mg/m³ | ≤0.6kg/h | 15m |
NH₃ | ≤40mg/m³ | ≤0.06kg/h | |
甲硫醚 | ≤50mg/m³ | ≤0.06kg/h | |
臭气 | ≤8000 | ≤1000 |